7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對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兩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
煙臺銀行因存在違反金融統計規定、賬戶管理規定、商戶管理規定、占壓財政資金、違反信用信息提供管理規定,以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多項違法行為,被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87.45元,罰款319.2萬元。
同時,時任煙臺銀行副行長張某偉、總會計師徐某文,因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這一違法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處以2.5萬元、1.5萬元罰款。此次處罰彰顯金融監管力度,警示金融機構及從業者嚴守合規底線。
此外,煙臺銀行在基金銷售業務方面也曝出了合規漏洞。6月16日,山東證監局發布《關于對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披露了該行在基金銷售業務上的多項問題:一是未有效執行基金銷售業務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制度;二是代銷部分公募基金產品時,未準確向投資者揭示客戶維護費;三是《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記載事項發生變更后,未申請換領。山東證監局認定,煙臺銀行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管理規定,要求其加強合規管理、認真進行整改,并于收到該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該監管機構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煙臺銀行成立于1997年11月,總股本達26.5億元,股本結構呈現多元化特點。作為其第一大股東的南山集團,是山東省最大民營企業之一,同時,煙臺市財金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煙臺國豐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煙臺藍天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等地方國有大型骨干企業,也均為該行主要股東。然而,這家有著多元股東背景的銀行,近兩個月卻接連曝出合規問題,受到了監管部門的處罰。
本文鏈接:http://www.gxcspki.cn/news-9-67372-0.html一月內兩度被罰!煙臺銀行再領319.2萬罰單
聲明:本網頁內容由互聯網博主自發貢獻,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天上不會到餡餅,請大家謹防詐騙!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
點擊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點擊瀏覽器下方“”分享微信好友Safari瀏覽器請點擊“
”按鈕
點擊右上角QQ
點擊瀏覽器下方“”分享QQ好友Safari瀏覽器請點擊“
”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