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時達、寶利國際等上市公司披露了購買董責險的公告。據中國證券報記者統計,截至6月26日,今年以來已有超過28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購買董責險的公告,保費在幾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保險賠償限額在千萬元到上億元不等。
整體來看,近年來,購買董責險的上市公司數量呈上升趨勢。業內人士認為,隨著監管力度加強、相關司法案件催化、上市公司風險管理意識增強,董責險日益受到關注,未來董責險市場滲透率有望進一步提升。
投保數量整體增長
董責險是上市公司董監高在履職過程中,因工作疏忽、不當行為被追究責任時,由保險公司賠償法律訴訟費用及承擔其他相應民事賠償責任的保險。今年以來,已有超過28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購買董責險的公告,數量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部分公司已連續多年購買董責險。
從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告來看,董責險的保險期限一般為一年,后續每年可續保或重新投保,保費在幾萬元到幾百萬元不等,多數保費為數十萬元,保險賠償限額在1000萬元至2億元之間。
對于購買董責險的原因,多家上市公司在公告中表示,為進一步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合法權益,推動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充分行使權利和履行職責,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從而保障公司和投資者的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投保董責險的上市公司數量整體呈增長趨勢。《中國上市公司董責險市場報告(2025)》顯示,披露購買董責險公告的上市公司數量從2020年的184家增加至2024年的475家。其中,2023年投保董責險的上市公司數量小幅回落,2024年投保董責險的上市公司數量又恢復快速增長趨勢。
并不“兜底”所有行為
業內人士表示,在新公司法強化董監高責任、相關司法案件催化、上市公司風險管理意識提升等因素作用下,董責險日益受到關注。
“自2019年起,新證券法與新公司法的陸續施行對董責險在A股市場滲透率的快速提升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律師王民說。
北京京師(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誠冬認為,投保董責險的公司數量增長,說明在市場監管趨嚴、投資者維權意識提升的背景下,公司和管理層風險防范意識正在增強。近年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內幕交易等情況時有發生,董責險作為轉移履職風險的工具,逐漸受到關注。
對于董責險的保險范圍,有上市公司在公告中表示,保單基本能涵蓋所有因非惡意的不當行為(董監高在履行職責時,任何事實上或被指控違反信托、錯誤、不作為、錯誤陳述、虛假陳述、誤導性陳述、誹謗或侵犯名譽權、違反已獲充分授權的保證、過失、違反職責或任何其他向其要求賠償的事項)所引起的法律賠償責任。
不過,業內人士也提示,董責險并不能為董監高所有行為“兜底”。劉誠冬表示,董責險賠付判定核心依據是“過失責任”原則,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被保險人因履行職務行為引發索賠;二是該行為被認定為過失或疏忽,且不屬于故意違法犯罪;三是索賠符合保單約定的賠償范圍。
市場滲透率有望上升
整體來看,上市公司的董責險投保率相對較低。業內人士表示,隨著市場監管趨嚴、相關司法實踐不斷推動,董責險市場滲透率有望進一步上升。
王民表示,隨著新公司法的施行與監管部門對A股上市公司監管執法力度的增強,董監高面臨的履職責任風險進一步上升,預計A股上市公司董責險滲透率將穩步提升。與此同時,董責險理賠案件也將逐步增多。
業內人士認為,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后續可從提升差異化定價能力、明確理賠標準、優化服務模式等方面發力,促進董責險更好發展。
劉誠冬表示,保險公司可聯合法律、財務等機構,對行業進行細分后,根據評估的風險大小,向不同行業提供差異化費率和保障方案;完善保單條款表述,明確關鍵概念,減少理賠爭議;探索“保險+服務”模式,為投保企業提供合規培訓、訴訟支持等增值服務,減少風險產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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