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一己私欲,鋌而走險。
銀行女職員6100余萬贓款打賞直播,平臺被追繳千萬
曾轟動一時的席薇詐騙案又有新動態。
近日,據了解,圍繞該案引發的民事賠償訴訟及刑事追繳的執行異議仍在進行中。
2025年2月,鄭州市中院依據生效刑事判決,向映客直播平臺運營方北京蜜萊塢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追繳違法所得18879144.2元。
據悉,該款項源于席薇在映客平臺充值打賞,主播提現4063萬余元后,平臺含稅所獲收益部分。目前,蜜萊塢公司被執行的1887萬元,已被法院按比例發還給了受害人。
隨后,蜜萊塢公司提起執行異議,主張自身未參與席薇詐騙行為,且在用戶打賞業務中盡到合理審查及注意義務,符合“善意取得”構成要件,依法不應被追繳。
什么是“善意取得”呢?對主播來說,除非用戶在打賞時或打賞前后明示或暗示打賞資金來自違法犯罪所得,否則就可以認定為善意。
對平臺而言,則需要證明自己盡到了合理注意義務,而且打賞行為符合市場慣例。 因此,鄭州市中院經審查駁回了蜜萊塢公司的執行異議。
法院認為,其異議請求本質是對生效刑事判決認定不服,不屬于執行異議審查范疇,蜜萊塢公司應通過其他法律程序尋求救濟。
目前,蜜萊塢公司已向河南省高院申請復議,6月23日,省高院召開聽證會,截至目前暫未作出裁定。
河南省高院就蜜萊塢公司申請的執行復議召開聽證會
與此同時,蜜萊塢公司還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向鄭州市中院提交了相關材料。
若河南省高院最終裁定支持蜜萊塢公司,這或將重塑直播平臺在贓款追繳案件中的地位,更審慎地考量平臺的合理權益與注意義務邊界。
反之,若維持原判,直播平臺可能需要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管與風險預警機制,以應對未來潛在的法律風險。
此外,在席薇詐騙案中,除直播平臺的責任認定存在爭議外,銀行方面的責任也備受關注。
一方面,蜜萊塢公司在向鄭州市中院及河南省高院申請執行異議、復議時均表示,光大銀行鄭州緯二路支行,應承擔被害人的損失賠償責任。
另一方面,多位受害人已通過民事訴訟,將席薇所在銀行的上級單位光大銀行鄭州分行告上法庭。
其中,一位損失較大的受害人表示,此前投入855萬元理財本金,截至案發既未收回本金,也未獲得利息。其妻子以財產損害為由,將光大銀行鄭州分行起訴至金水區人民法院,要求該行賠償理財本金及利息。但該訴求經過一審、二審,均被裁定駁回。
之后,受害人向鄭州市檢察院申請監督。
2025年5月,鄭州市檢察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指出光大銀行鄭州分行在長達13年的時間里,未能察覺席薇利用職務便利、在銀行辦公場所內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存在監管不力、用人失察的重大過錯,應在過錯責任范圍內,對刑事退賠不足部分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目前,鄭州市中院已針對該案件進行問詢,但是否再審尚未給出明確答復。
值得一提的是,天眼查信息顯示,光大銀行鄭州緯二路支行已于2022年4月20日被注銷。
圖源:天眼查
不過,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官網顯示,2023年2月,該行因“內控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嚴導致案件發生”,被河南銀保監局處以50萬元罰款。
此外,光大銀行廣州東風支行也曾發生類似案件:一名客戶經理利用職務便利偽造理財產品合同,騙取16名客戶共計5000余萬元。
該案刑事判決生效后,受害人將東風支行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訴求獲得一審、二審法院支持,判決明確客戶經理麥某某對受害人損失退賠不足的部分,由東風支行承擔賠償責任。
可見,這樣的事件并非孤例,光大銀行確實存在監管不力、審查不嚴等問題,因此,無論審查結果如何,光大銀行涉事分行都脫不開關系。
回到席薇本身,2023年,鄭州市中院作出的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查明,2009 年至2022年間,席薇虛構理財產品,私刻公章,以“保本保息、收益高”等為由,先后收取31名客戶1.6億余元的理財本金,截至案發尚有9000余萬未返還。
席薇案涉及的部分客戶被騙理財款項明細 圖源:法院判決書截圖
值得注意的是,席薇將騙來的錢的大部分都花在了直播打賞中,光是在映客就充了5951萬多,抖音也充了約170萬,合計6100余萬。
圖源:財通社
圖源:財通社
最終,席薇因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直播平臺及主播被刑事追繳,要求退還贓款。
席薇雖然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造成的損失卻仍未彌補,有關直播平臺和涉事銀行的責任究竟如何劃分,讓我們持續關注。
席薇的詐騙之路
席薇詐騙案猶如一顆投入平靜湖面的巨石,激起層層漣漪,自曝光以來,因其涉案金額巨大、時間跨度長而引發廣泛關注。
故事的序幕,要從2009年的夏天拉開。
彼時28歲的席薇,已在光大銀行鄭州緯二路支行擔任客戶經理5年。
每天穿梭于堆積如山的單據與來來往往的客戶之間,指尖劃過的數字背后,是她逐漸滋生的貪欲。
憑著“過得好一點”的念頭,席薇開始了詐騙布局。
席薇利用多年積累的客戶資源,悄悄通過微信、電話聯系熟客,尤其是那些信賴銀行、對理財知識不甚了解的老年人。
“有個內部渠道的理財產品,保本保息,收益比普通產品高不少,還特別安全穩定,一般人拿不到額度。” 她將“內部”二字反復強調,精準戳中了人們對穩健高收益的渴望。
為了獲取客戶的信任,席薇從不在銀行外見面,所有協議都在支行辦公區域簽署——有時是在她的工位旁,有時是在接待客戶的小隔間里——銀行的招牌、往來的同事、熟悉的環境,都成了她偽裝的信用背書。
更具迷惑性的是,席薇拿出的理財產品協議書上,都蓋著鮮艷的公章,格式與銀行正規文件幾乎無異,沒人能想到這是她私刻的蘿卜章。
甚至,銀行副行長也推薦客戶找席薇理財——副行長病退前告訴客戶,“理財業務以后由席薇對接”。
如此種種,才讓席薇的騙局難以被人發現。
在資金轉移上,席薇手段頗多。她或引導客戶大額取現后由其“代存”到指定賬戶,或在自己操作的辦公電腦上悄悄劃轉,亦或通過現金、銀行內POS機刷卡等方式,將錢款轉入自己控制的私人賬戶。
客戶們以為錢存進了銀行,實則早已成了她的囊中之物。
為維持騙局,席薇用拆東墻補西墻的辦法,拿新客戶的本金給到期老客戶支付高利息來穩住人心。而那些未被支取的本金,則成了她揮霍的資本——
買車買房買奢侈品,日子過得比真正的銀行高管還要光鮮。
席薇位于鄭州市鄭東新區一處高檔小區的房產,已被法院查封
更令人咋舌的是,席薇將大筆的贓款用于給主播打賞。
從2016年起,席薇陸續將6100萬余元的贓款打賞給主播。
而席薇打賞的大部分是男性主播,她曾通過不斷打賞的方式,讓一位男性才藝主播,連續8個小時為其唱歌。
對此,席薇的辯護律師曾在庭審中提到,席薇的犯罪原因系受婚姻失敗影響、為情所困,加之自媒體平臺的管理缺陷和缺乏有效的監督造成。
憑借著“過得好一點”的念頭和所謂的“為情所困”的因素,席薇的騙局,在看似天衣無縫的偽裝下持續了13年。
從2009年6月到2022年6月,31名客戶被蒙在鼓里,累計1.6億元資金成了她滿足私欲的工具。
直到一位客戶的理財到期后遲遲未收到回款,帶著她報警后,這出橫跨13 年的荒誕劇才終于迎來謝幕的序曲——
警方在她的住所搜出了偽造的銀行印章和一沓沓虛假協議,那些被“內部理財”光環掩蓋的騙局,才得以被發現。
直到如今,席薇仍有9000余萬未返還,受害人維權艱難。
希望這次直播平臺和涉事銀行被追責,能有一個好結果。
總的來說,席薇案說明金融機構必須強化內部監管,徹底堵塞制度漏洞,切實守護客戶的資金安全。與此同時,直播行業也應健全大額交易監測機制,嚴防贓款流入。此外,客戶也應理性理財,謹防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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