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發布指南:0至3歲嬰幼兒應不接觸視屏類產品
中新社北京2月8日電 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8日在其網站發布了《嬰幼兒早期發展服務指南(試行)》。記者注意到,該《指南》明確提出,不宜將視屏類產品作為兒童的“玩伴”,0歲至3歲的嬰幼兒應當不接觸任何形式的視屏類產品。
這份《指南》指出,嬰幼兒早期發展主要指0歲至3歲兒童大運動、精細動作、語言、認知和社會交往能力等方面的發展。0歲至3歲是兒童生命的早期,也是兒童成長和發展的關鍵窗口期。這一時期大腦、神經系統、運動系統發育最快,可塑性最強。制定這一《指南》就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嬰幼兒早期發展服務,提高科學性和可及性。
圍繞回應性照護和早期學習機會,《指南》強調,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及縣級婦幼保健機構應指導養育人通過對嬰幼兒的陪伴,以及情感交流和行為互動,刺激嬰幼兒大腦和神經系統更好地發育,促進兒童運動、語言、認知、社會交往能力發展達到最佳狀態。
談及養育環境的重要性,《指南》指出,良好的家庭養育環境是促進嬰幼兒大運動、精細動作、語言、認知和社會交往能力發展的有利條件。嬰幼兒家庭要高度重視養育環境的建立,要為嬰幼兒提供種類多樣的玩具和圖書,創造更多的機會讓孩子與同齡兒童玩耍,在大自然中嬉戲探索。
《指南》進一步明確,不宜將視屏類產品,包括電視、電腦、手機、平板、游戲機等作為兒童的“玩伴”。如果養育人經常讓嬰幼兒使用視屏類產品,與孩子陪伴、交流、互動的時間就會減少,對兒童大腦和神經系統的正向刺激就會顯著降低,對于嬰幼兒大運動、精細動作、語言、認知和社會交往能力發展極為不利。
《指南》也提示,使用視屏類產品,還會增加兒童近視的發生風險。0歲至3歲的嬰幼兒應當不接觸任何形式的視屏類產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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